徐某1与徐某2系亲生兄弟,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,在纠纷中徐某1的手部被玻璃割破,后徐某1报警。该案已经过派出所处理,现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1.请求判令被告徐某2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损失共计 14331.78 元;2. 请求判令被告徐某2承担本案诉讼费。
徐某2到我所咨询,要求进行委托代理。代理人接受代理后,仔细的询问了事故发生经过,并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事实要件、违法性要件、可责性要件进行分析。代理人及时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,要求法官到派出所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调取。
后期,代理人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,确认了诉讼方向和诉讼思路。庭审后,经过代理人与法院的沟通,法官最终认定徐某1对本纠纷的存在过错,应承担主要过错,承担60%的责任。经法院依法判决,徐某2应赔偿徐某1各项损失4347元。
下一篇:返回列表
上一篇:张某原系一建设工程公司的职工,入职多年,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、未予缴纳社会保险,且经常安排加班 |